為規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,進一步保消費者的權益和食品安全,提升人民群眾的消費信心,近日,湖北大冶市市場監管局積極開展食用農產品禁用“生鮮燈”施行前的引導宣傳工作。
11月7日,該局在中心農貿市場開展了“摒棄美顏‘生鮮燈’倡導誠信經營”宣傳活動。據悉,在本次活動中,執法人員充分利用現場巡查、講解宣傳、發放提醒告知書等方式,開展《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》宣傳,對轄區各農貿市場、商超、生鮮食用農產品經營者提前做好告知工作。針對食品“生鮮燈”“美顏燈”“豬肉燈”等照明設施會對消費者感官認知造成誤導,侵害消費者知情權的問題,積極引導食用農產品經營者認識到“生鮮燈”的危害性和違法性,增強誠信經營意識,并告知經營者禁用“生鮮燈”的相關規定將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,督促經營者及時更換合法合規照明設備。同時,執法人員向廣大消費者告知經營者使用“生鮮燈”改變了農產品的原本色澤,影響了消費者的感官判斷,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,鼓勵廣大消費者投訴舉報在相關規定實施后仍使用“生鮮燈”的經營者。據統計,大冶市市場監管局食品股聯合東岳市場監管所出動執法人員9人次,對中心農貿市場、禾鮮生農貿市場、部分沿街商販及消費者發放宣傳單共計300余份。
接下來,該局將加大宣傳力度,引導經營者逐步摒棄“生鮮燈”這類商品“美顏神器”,并對農貿市場、超市、商鋪等售賣生鮮食品場所開展全面排查整治,使市場更加規范化、合法化,讓老百姓買得放心,吃得安心。(來源:中國食品報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