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進一步推進南城縣創建國家衛生縣工作,規范公共場所經營管理行為,壓實經營者主體責任,打造衛生、安全、公眾放心的公共場所,全力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》及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,9月以來南城縣市場監管局通過開展餐飲店食品安全“紅黑榜”評選公示制度,對不達標餐飲店進行查封。
“紅黑榜”制度明確了餐飲店食品安全紅榜、黑榜的評定、變更、公開的標準和要求。對食品經營單位的證照許可和公示、人員管理、經營場所硬件設施情況、環境衛生狀況、從業人員健康狀況、餐飲具清洗消毒、原料控制(含食品添加劑)、反對餐飲浪費等進行量化打分,制定“紅榜”和“黑榜”評分標準。
“紅黑榜”每月評定二次,實行動態管理。一旦發現不符合“紅榜”條件的,立即撤銷其“紅榜”資格。被列入“黑榜”的食品經營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問題整改可申請撤銷,經驗收合格,在原發布渠道公布撤銷通告。對納入“黑榜”的食品經營單位增加監督檢查頻次,實施重點監管,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,依法予以嚴肅查處。
南城縣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通過紅黑榜的定期發布,正面激勵守信者上“紅榜”,反面警示失信者上“黑榜”,引導食品經營者自覺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,提高守法經營、誠信經營意識,提升了食品安全整體水平。(來源: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