負責監督藥品、醫療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的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政策的實施;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,對本單位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過程和時限進行督辦;承擔行政處罰案件審查、聽證、行政復議、應訴和國家賠償工作;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;負責按照規定申辦和變更執法人員執法證件;負責組織開展有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、政策的宣傳教育;指導監督縣區依法行政工作及行政許可工作。;
負責本單位專項經費和市投資項目的申報、實施與監督管理;擬定機關和直屬單位規劃、財務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;編制機關經費預算、決算,統籌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;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經費和資產管理、內部審計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。;
;;; 負責辦文辦會、綜合協調、督辦檢查等機關政務工作;承擔電子政務、機要、檔案、信息、宣傳、保密、信訪、保衛及行政后勤等工作;負責機關基建、裝備及固定資產購置等管理工作;負責信息網絡建設及對外交流與合作。